一、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与安全环境保卫处制订适合本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建立分公司管理职能分配表,制订各处室的职责权限和管理目标并实施;指导、督促项目部建立项目部管理目标,并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作进一步分解。
二、负责文件记录各程序环节的实施和归口管理。
三、负责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对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和鉴定,协助公司对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事故调查,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四、监督公司所属项目试验室的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置和定期送检。完善质量监控手段,指导、监督公司所属项目对原材料、外购件和施工工程的检测工作。
五、按三合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能分配表规定协办其它条款号的实施。
六、提出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保持和改进的建议。
七、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违反工程质量技术规范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利因素,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处理。
八、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积极开展试验、研究活动,并对其成果组织技术鉴定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和指导项目对“四新”技术的工法和专利、QC成果的上报工作;开展内部学术论文的组织交流工作;参加公路学会技术、信息研讨和交流活动。
九、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工作的编制和审核;同时参与复杂施工技术方案的评审。
十、负责协助项目的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工作,协助项目科研研发费用的归集。
十一、负责项目部技术合同的招标,购买试验、测量设备、试验外委检测合同评审。
十二、负责工程竣工资料、交通部部颁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等技术资料的归口建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